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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关于做好2024年度、2025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02-18 10:11:20

省直有关单位,各省属高校,省科协所属各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各设区市科协:

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,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,根据《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赣科协字〔2023〕86号),现就做好2024年度、2025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(以下简称“托举项目”)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报时间

 (一)2024年度托举项目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,预计5月底前完成评审。

 (二)2025年度托举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,预计7月底前完成评审。

 二、申报条件

 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;具有创新、求实、协作、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。

 (二)具有博士学位、年龄在35岁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优秀青年人才(其中:申报2024年度托举项目须为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;申报2025年度托举项目须为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)。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。

 同时须在自然科学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 1.在基础研究方面,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、生命科学重点工程、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;

 2.在应用研究方面,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的研发、推广和应用工作;

 3.在技术研发方面,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、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。

 (三)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,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,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。我省重点攻坚的基础科学领域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推荐。

 (四)申报人必须是已全职在江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。同时引进类人才也可以申报本项目,包含两类:一是在本通知发出前的半年内已全职引进江西的省外(包括海外)青年科技人才;二是计划全职引进江西的省外(包括海外)青年科技人才,但是要求在入选确定前完成全职引进手续,并承诺在入选后的半年内入职江西工作。引进手续以人事关系转移的文件或签订的人事合同为准。

 (五)以下情形不作为托举项目推荐对象: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者;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、省“双千计划”、“赣鄱俊才支持计划”其他子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。

 三、推荐渠道和名额

 (一)单位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。省直有关单位、省属高校、省科协所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设区市科协,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本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工作。其中,省教育厅、省工信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卫健委、省国资委、南昌大学、南昌市科协、九江市科协、赣州市科协、宜春市科协、上饶市科协、吉安市科协、抚州市科协可推荐5名,其他单位可推荐3名(详见附件1)。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单位推荐。

 (二)同行专家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。由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、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具名推荐,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。

 (三)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。

 四、推荐要求

 符合条件人员,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向推荐渠道提交《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2)(含可量化、可评审、可考核的项目绩效目标)等申报材料。《项目申报书》须包含《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赣科协字〔2023〕86号)主要要素。

 (一)推荐渠道为单位推荐的,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的基础上,择优提出推荐人选,在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向省科协报送申报材料。

 (二)推荐渠道为同行专家推荐的,在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向省科协报送申报材料。

 (三)每名推荐人选应有不少于2名同行知名专家(至少1名省外同行知名专家,不得为原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导师)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,其中应明确1名省外具名推荐专家作为其培养导师。

 (四)推荐人选可选择2024或2025其中一个年度进行项目申报,亦可同时申报2个年度的托举项目。单独选择2024或2025其中一个年度进行项目申报的,请在申报书封面中的相应申报年度中进行勾选;同时申报2个年度托举项目的,请同时勾选2024和2025两个申报年度。同时申报2个年度托举项目的,只需提交一份申报材料,但需在2024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。

 同时申报2个年度托举项目,需同时参加2个年度的项目评审,但只取一个入选结果。如果推荐人选入选了2024年度托举项目,不再参加2025年度托举项目评审;如果未入选2024年度托举项目,则继续参加2025年度托举项目评审。

 五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

 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均可登陆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(http//www.jxkx.gov.cn)公告栏查阅及下载。

 (一)书面材料

 1.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(仅限单位推荐渠道)。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、专家评议情况等,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

 2.《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》(详见附件2)原件一式2份。

 3.《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》(详见附件3)原件一式1份。

 4.《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4)1份。其中,单位提名的,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;专家提名的,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。

 5.公示结果证明材料1份(格式自行定义,在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同步公示的,需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公章)。

 6.有关附件材料1套(装订成册)。包括:

 (1)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著作(论文限3篇、专著限1本)

 (2)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;

 (3)技术应用证明材料;

 (4)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;

 (5)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;

 (6)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(格式自行定义,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)。

 (二)电子材料

 所有提交的书面材料均需形成电子材料(Word版),其中推荐工作报告、保密审查证明、公示结果证明材料需另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。统一压缩为文件包,单位提名的以“申报年度+青托项目+推荐单位”命名,专家提名的以“申报年度+青托项目+推荐人选姓名”命名。

 (三)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限

 1.申报2024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的,请于2024年3月15日下午17:30前提交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;申报2025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的,请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7:30前提交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。

 2.书面材料可现场报送至江西省科协组织人事部,也可邮寄,邮寄报送材料请确保能在提交时限之前收到。电子材料报送至以下邮箱:jxskxzrb@163.com。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,逾期无效。

 3.除上述方式外,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。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,责任由推荐渠道承担。单位推荐的,谢绝推荐人选本人报送材料。

 六、联系方式

 江西省科协组织人事部

 联系人:刘  燕  吴超群  

 联系电话:0791-86261667,13517918272,13517940496

 电子邮箱:jxskxzrb@163.com

 收件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614室

 邮      编:330046

 

 附件:1.提名单位名单及推荐名额

 附件1:提名单位名单及推荐名额.docx

 2.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、申报书

 附件2: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.docx

 3.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

 附件3:专家评议表.docx

 4.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

 附件4:赣鄱俊才支持计划·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.xlsx

 

 

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
2024年2月4日